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武陵山区)生态扶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按当年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文件执行。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2016年6月30日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近或相关专业工作六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③学术水平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所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进修学习成绩证明;近5年内(从2011年1月1日起至现场报名)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在近5年内取得省部级三等奖或国家级四等奖及以上的科研成果,且本人排前三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方为有效。 2、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6年3月5日—2016年5月1日,全天受理。 ②报名要求:登录博士招生考试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 网站主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栏目),按要求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3、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5月9日 地点:吉首大学研究生处 报名要求:考生到报名点现场缴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硕士)、硕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硕士)及相关复印件。 4、报考材料要求 所有考生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交验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交复印件)。 ②报考登记表以及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人事部门的证明上注明;应届硕士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校概不负责。 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书.doc 5、报名费 ①报名费标准:350元。 ②交费方式: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交纳报名费; 6、准考证发放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进行报考资格初步审查和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才能发放准考证,具体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①初试时间:2016年5月10日-5月11日 ②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门。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③考试地点:吉首大学(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了解考场)。 2、复试、体检时间 2016年5月9日-12日。 四、录取 录取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 非定向:档案、人事、户口、工资等关系转入我校,在校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定向:档案、人事、户口、工资等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 我校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五、学制:标准学制为三年。 六、毕业与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培养单位工作。非定向博士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1、请考生在报名前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录取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4.如考生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16年5月15日前告之我校此类情况,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招生简章中的导师排名不分先后。 6、专业拟招生人数为5人,具体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在考试结束后,经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视考生笔试、面试情况会商后确定。 7、通信地址:吉首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 邮政编码:416000 联系电话:0743-8565122。 吉首大学2016年博士招生目录
吉首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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